五公司晋城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2
查看原文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地区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
---|---|---|---|
发布时间 | 2023-12-12 00:00:00 | 项目编号 | 五公司2023.0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0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商品混凝土用于水西安置房项目室外及商业楼的施工、混凝土 |
联系方式
共 1 条
收起
正文内容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
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商品砼)
招标编号: 五公司2023.010-商品混凝土(晋城)
1. 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商品混凝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水西村(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净地面积194.35亩,位于青山街以南、晋城中专以东,总建筑面积约41.39万㎡,项目总投资208023万元,工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用于水西安置房项目室外及商业楼的施工)。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分2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2日16:00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c.ccccltd.cn/PMS/),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3年12月12日16:00至2023年12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2月22日16: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170510242@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0492-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16:0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16:00止,2024年01月02日16:00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 0 元整。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2-01
保证金电子邮箱:354364650@qq.com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同一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包件1 | 1 | 商砼 | C15 | 立方米 | 1000 |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2 | 商砼 | C20 | 立方米 | 4000 | |||||
3 | 商砼 | C25 | 立方米 | 900 | |||||
4 | 商砼 | C30 | 立方米 | 4000 | |||||
5 | 商砼 | C35 | 立方米 | 100 | |||||
合计 | | | 10000 | ||||||
包件2 | 1 | 商砼 | C15 | 立方米 | 400 | ||||
2 | 商砼 | C20 | 立方米 | 2000 | |||||
3 | 商砼 | C25 | 立方米 | 500 | |||||
4 | 商砼 | C30 | 立方米 | 2000 | |||||
5 | 商砼 | C35 | 立方米 | 100 | |||||
合计 | | | 5000 | ||||||
1.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等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和监理同意。在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文件。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的有关性能指标应满足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等现行相关标准。 | |||||||||
2.验收:混凝土过磅抽检过程中,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2%。 |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 1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保金边扣边返还,在前一批次材料检验合格后三个月即可返还前批次检验合格材料的质保金,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招 标 人: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秦庄村共建路中交三公局
售标联系人(公司)谢秀楠 联系电话: 15942038230
电子邮箱:1170510242@qq.com (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项目名称: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水西(青山街、管院)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水西安置房项目部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项目):沈军强 联系电话: 18501199436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包件1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包件2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相关公告列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