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建设沿线实施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3-12-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
发布时间 2023-12-08 00:00:00 项目编号 SYZX2023-35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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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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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一狄 0431-84678873
王丹贺 0431-87644668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3-3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建设沿线实施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一期)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长春市轨道交通建设沿线实施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上先行开展前期招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建设沿线实施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2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区。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包括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项目建设规模: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一期)工程(包含三网融和相关设计内容)。

2.5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自接到委托任务之日起1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要求以实际委托日期为准),后续设计服务至财政评审完成后结束。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 投资估算:1.7亿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担任);配备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测量专业高级职称配备勘察设计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对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或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7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项目团队人员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288时30分至2023年1214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28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6.2 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6.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6 本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6.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8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敖一狄

联系电话:0431-846788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王丹贺

 话:0431-87644668、8172784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2023年12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