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淡水河(梅莲路-元江路)河道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上海广沅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发布时间 2023-12-0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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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302MH0748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广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闵行区放鹤路1088号
招标项目名称: 闵行区淡水河(梅莲路-元江路)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闵行区淡水河(梅莲路-元江路)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闵行区淡水河河道整治工程,北起梅莲路,南至元江路,长度约 538 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 按规划疏拓河道并同步实施护岸、防汛通道、绿化等相应附属工程等。本项目为III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工程总投资: 266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2322.0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3219875.00元人民币(2321.9875万元)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今)1个类似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建安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已完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提供初步施工组织设计(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2月13日 00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472853105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启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2月28日 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监管部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3、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5、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