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永胜、新一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合伙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发布时间 2023-11-24 00:00:00 项目编号 fbad6f21-800e-4877-8bac-9173659679d7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1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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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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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海涛 18728436588
陈望,赵俊,赵玉馨,申靖,蔡慈进,熊媛,陈业凌 13668718564
正文内容

昆明市官渡区永胜、新一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合伙人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永胜、新一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合伙人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964081.98m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24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176611)
备注: 1.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6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切换昆明市”)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经办人: 顾海涛
办公电话: 1872843658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陈望、赵俊、赵玉馨、申靖、蔡慈进、熊媛、陈业凌
办公电话: 0871-63337641 移动电话: 1366871856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67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永胜、新一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合伙人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8 10: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4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93928.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昆明市官渡区永胜、新一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合伙人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位于官渡区六甲街道永胜社区、新一社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义务及出资比例,如出资不到位,由牵头人补足。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设计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及施工的能力。 (2)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融资能力不得低于40亿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额度或融资意向函证明文件为准,不同银行出具的可累加,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处于有效期内,其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投融资部分: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的投资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部分: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 (3)施工部分: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单位提供的为准】。
其他: 1.投标人主体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义务及出资比例,如出资不到位,由牵头人补足。 2.资质要求:设计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及施工的能力。 3.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融资能力不得低于40亿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额度或融资意向函证明文件为准,不同银行出具的可累加,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处于有效期内,其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4.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5.企业业绩要求: (1)投融资部分: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的投资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部分: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 (3)施工部分: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单位提供的为准】。 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资产负债率小于80%(不含80%)(数据通过财务报表反映,以2022年年末数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8.其他: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11-24 13:02:1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