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阜阳市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期)

发布时间: 2023-11-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 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
发布时间 2023-11-24 00:00:00 项目编号 FY2023QTGC00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1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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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明,李梅 18505582060
正文内容

 2024年阜阳市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期)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项目编号: FY2023QTGC0021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2024年阜阳市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4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基础[2023]18 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为 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 2024年阜阳市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期)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投资估算13750万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 万亩,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农田机耕路、农田输配电、农田生态防护、科技推广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现场踏勘、基础勘测、可研、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提供全套资料,含需评审资料)等所有工作任务。服务期限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区坐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坐标等信息报备所需资料、设计交底、设备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指导等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还应包括后续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招标施工期间、竣工验收(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实地复测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入库上图及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同时需编制招标节余资金规划设计方案,补建项目设计工作等。

2.5其他:服务质量:可研、实施方案、勘察设计应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5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质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屈化章 签字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北路 257 号  

   编: 236000   

人: 时学文  

   话: 0558-231809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陶勇 签字   

   址: 阜阳市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编:  236000

人:  赵新明、李梅  

   话:  0558-6687999、18505582060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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