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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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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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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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E0-31-2023-048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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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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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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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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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E0-31-2023-048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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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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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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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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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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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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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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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含山县华阳东路含山汽车站西南侧约90米、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龙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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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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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孝波 0555-432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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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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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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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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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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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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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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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 0555-5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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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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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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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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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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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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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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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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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康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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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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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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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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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61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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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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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翁学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鲁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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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贵1522015201503193、贵交安B(20)G01023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黔高1900053010071、贵交安B(18)G0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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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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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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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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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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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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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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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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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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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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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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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含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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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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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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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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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40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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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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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潘建军(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黄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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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05200803901、皖交安B(11)G06784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201720043、皖交安B(23)G0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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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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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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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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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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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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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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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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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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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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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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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鸿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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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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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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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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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45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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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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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邓成龙(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许玉兵(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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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06200803018、皖交安B(06)G00766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4)93438231、皖交安B(19)G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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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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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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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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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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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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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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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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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公路(淮南至吴山段)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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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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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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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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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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