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38线K1515+850-K1565+920(盐池县惠安堡镇转盘-红寺堡改线路口)段计50.07km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发布时间 2023-11-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1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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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8线K1515+850-K1565+920(盐池县惠安堡镇转盘-红寺堡改线路口)段计50.07km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38线K1515+850-K1565+920(盐池县惠安堡镇转盘-红寺堡改线路口)段计50.07km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7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纳入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24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338线盐池县惠安堡镇转盘至红寺堡改线路口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32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G338线K1515+850-K1565+920(盐池县惠安堡镇转盘-红寺堡改线路口)段计50.07km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宁夏吴忠市境内。

2.3工程概况:完善交安设施系统,对沿线的现状护栏标志牌按照规范进行增设和更换,对沿线标线铣刨后进行重新设计施划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0415日至20240911日,计1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按照工程类别将图纸中一标段和三标段划分为1个组,分别为A组第1标段和A组第2标段,图纸中二标段单独划分为1个组,为B组第1标段,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组别

标段

路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A组

1标段

G338线K1515+850-K1534+000

全长18.15km,主要对沿线护栏、标志及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优化提升。

2标段

G338线K1550+000-K1565+920

全长15.92km,主要对沿线护栏、标志及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优化提升。

B

1标段

G338线K1534+000-K1550+000

全长16.0km,主要对沿线护栏、标志及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优化提升。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或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或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

各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业绩

A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项下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或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含有波形梁护栏)。

 

B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项下金额不小于1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或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含有波形梁护栏)。

 

注:投标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誉

各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1123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各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或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A组接受联合体投标;B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备资格条件中B组21)的资质

联合体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本项目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同时对2个组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1个组的中标资格,由评标委员会按组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一投标人在2个组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为A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B组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组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各组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变更3.5款内容:“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款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及评审,如商务和技术得分都相等时,则按照以下原则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①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合计后,由多到少进行排序;②业绩合计后数量相等时,按照业绩合同价总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B组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1129(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报名,A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A组报名成功。

修正第 4.1 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4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A组内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组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并按照标段进行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编制时必须注意:1.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函、标段)外,其他内容所有标段必须一致!尤其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按照各标段施工特点,可按标段分别编制或综合到一起编制,每1个标段施组中均含有本项目1个组内2个标段全部的施工组织设计;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制。

若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除施工组织设计外)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A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或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对本组的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5.4本项目A组:招标人对通过本组内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开标厅现场通过系统内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前10名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每个标段各分配5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内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本项目B组:招标人仅对通过本组内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前5名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5.5本项目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5.6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7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675号

邮政编码:751100

人:先生

   话:0953-22133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750011

人:董丹

   话:0951-8764208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