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阿克塞中队新建营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1-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甘肃省酒泉市
发布时间 2023-11-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0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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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彦 18793781693
程爱华 15101745862
正文内容

武警阿克塞中队新建营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武警阿克塞中队新建营房建设项目已由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阿发改投(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方筹措的方式予以保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地点: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红柳湾镇

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202.21平方米,主要是新建营房1栋,建筑面积为29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0.00平方米,建筑地上四层,地下局部一层,地下部分主要用于消防水池、泵房等。 新建营房建筑分类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室外混凝土地面恢复1000.00平方米,新建化粪池一座及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线路敷设。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5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10

计划总工期:117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1124日起(法定公休日 、节假日不除外 )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申请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申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申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申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申请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装入申请文件内。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0410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3、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申请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酒泉市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团结路38号

联系人:孙彦

联系电话:18793781693

代理机构:甘肃轩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风情城25号楼201室

联系人:程爱华

电话:15101745862

监督单位:阿克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937-8322144

 

  

2023年1123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