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青山湖区普庆寺沟清淤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西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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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1-2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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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青山湖区普庆寺沟清淤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青山湖区普庆寺沟清淤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以上扶持资金和区本级财政资金,其余缺口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本工程新建排涝泵站一座,4台机组,总装机2840kw,新建进水渠300米,新建出水渠250米,新建管理房及防汛大楼,新建连通涵管5座,疏浚渠道460米。本工程排涝泵站工程等别为Ⅲ等,对应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 4 级。工程总投资17496.0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1363.69万元。
2.1.2青山湖区普庆寺沟清淤项目:本工程渠道清淤疏浚6.868km,渠道护坡护岸总长2.247km,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拆除重建箱涵1座,道路硬化约400m,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广告牌10个。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对应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 5 级。工程总投资5316.2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675.03万元。
2.2 招标规模:两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2812.28万元,建安投资估算约15038.72万元,设计费约212.59万元,普庆寺沟56.77万元、电排站155.82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市优及以上;采购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软件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2.6 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1月1日开工(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工期18个月,青山湖区普庆寺沟清淤项目工期12个月(含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则为施工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施工方提供)。
(5)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
(6)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7)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②专职安全员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9)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均不得兼任,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②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30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和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治报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顺外路2171号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181708786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南昌市红谷滩区万达中心写字楼B3座6楼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18870868728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2、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