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福安职业技术学校穆阳校区(施工)
招标单位 | 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 | 地区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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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3505821812100101-JY-001 |
中标金额 | 4096.4507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3-11-2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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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职业技术学校穆阳校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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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2023年11月28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职专北路105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0593-657910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 联系人: 谢先生、吴先生 电 话: 0591-2805962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职业技术学校穆阳校区(施工)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1)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9.33分,(2)福建荣建集团有限公司99.15分,(3)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98.52分,(4)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20分,(5)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8.14分,(6)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09分,(7)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97.69分,(8)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97.40分,(9)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7.19分,(10)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7.00分,(11)中建远南集团有限公司96.78分,(12)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33分,(13)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96.19分,(14)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5.89分,(15)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5.71分,(16)福建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5.40分,(17)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95.12分,(18)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95.01分,(19)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94.86,(20)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4.22分,(21)恒晟集团有限公司91.71分。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胡喜聪 相关个人业绩: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体育艺术中心及地下人防工程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1442012201321916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1)项目名称: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体育馆及体育馆附属楼工程 项目负责人:吴建忠 竣工备案编号:3505821812100101-JY-001 实际造价(万元):4096.4507万元 实际面积(平方米):8400.03㎡ 实际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框架,钢结构。体育馆地上3层,附属楼2层。建筑面积8400.03㎡,最大高度19.45m,单跨最大跨度48.6m。 (2)项目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体育艺术中心及地下人防工程 项目负责人:胡喜聪 竣工备案编号:3506021812110101-JY-001 实际造价(万元):6507.8426万元 实际面积(平方米):17182.7㎡ 实际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7182.7平方米,工程造价6507.8426万元。网架屋面(非轻钢结构),跨度50米。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8795743.00 元 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2180000元 暂列金额:6570000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谢晓勤(组长)、许家标、林凌、刘茂邦、叶金凤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招标控制价:227738224元 K值:8.68%。(2)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门坤鹏 职称专业: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 资格名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B131512122。(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9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5)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10日。(6)招投标监管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3-2130367。 十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