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发布时间 2023-11-29 00:00:00 项目编号 e089759e-a5ab-4ca8-8e3a-1869994f4b69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1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安防监控系统、全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中心机房、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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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女士 13529545999
鲁女士 13987050787
正文内容

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信息化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安防监控系统、全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中心机房、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29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75-2207358)
备注: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 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见,若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3)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办人: 许女士
办公电话: 1352954599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鲁女士
办公电话: 13987050788 移动电话: 1398705078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300470001001
标段名称: 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信息化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9 09:00
开标地点: 保山2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93.4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保山中院扩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安防监控系统、全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中心机房、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周边情况良好。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①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行为名单;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②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行为。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册未满半年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但须提供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从投标开始至项目实施结束均不得更换(法定更换及招标人要求更换情况除外)。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册未满半年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但须提供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从投标开始至项目实施结束均不得更换(法定更换及招标人要求更换情况除外)。
业绩要求: /
其他: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不得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 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投标企业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申请向相关人社部门查询出具证明函,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 投标人中标后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未按“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提供承诺书)。 ⑤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若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招标人将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相关网站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及项目经理在建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将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评标委员将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1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备案表.pdf2023-11-28 15:07:30
2招标公告.pdf2023-11-28 15:09:0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