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雪城部落·美丽乡村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3-11-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肃北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甘肃省酒泉市
发布时间 2023-11-2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2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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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开华 13389434857
张家瑞 15101731747
正文内容

肃北县“雪域部落·美丽乡村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肃北县“雪域部落·美丽乡村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经酒泉市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和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肃发改备字[2023]20号”、肃住建字[2023]3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肃北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肃北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肃北县人民公园西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9148.58平方米。建设有游客接待中心,建筑面积3659.58平方米;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20.5平方米;建设雪山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筑面积4190.5平方米;建设卫生间2个,建筑面积278平方米;配套停车位80个,停车场硬化面积4000平方米;铺设内部道路460米;同时建设旅游指示牌、游步道及亮化、绿化、硬化等相关基础设施。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7、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8、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运行等全面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投入使用、移交等相关工作。

9、质量要求:

9.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9.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5.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2023年4月至9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1128日至202312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12200900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六、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开华

联系电话:13389434857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梦柯路9号102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家瑞

 话:15101731747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投标企业名称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执业资格证

 

级别

 

注册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设计项目负责人

 

专业类别

 

职称

 

注册编号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组成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称证书编号

本项目拟任职务

 

 

 

 

 

 

 

 

 

 

 

 

 

 

 

 

 

 

 

 

 

 

 

 

 

 

 

 

 

 

 

 

 

 

 

注:本表由投标企业自行填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或邮箱:     

承诺日期:               


联合体协议书

 致:      (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