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尼日利亚河流州环境修复中心项目幕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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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1-29 00:11: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2-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玻璃幕墙、玻璃幕墙竖框隐框横框明框、铝板雨蓬、二层阳台1.1m高玻璃栏板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要求,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就尼日利亚河流州环境修复中心项目幕墙材料项目玻璃幕墙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河流州环境修复中心项目业主为尼日利亚联邦环境部,项目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业主授标函,合同签署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合同工期24个月,合同额414.72亿奈拉,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额的30%。项目地点位于河流州KHANA当地政府附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8,467.28平米,新建建筑共计40栋,总建筑面积共计30,570.93平米。
2. 招标货物清单
序号 | 子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1 | 玻璃幕墙(竖框隐框、横框明框) | 见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 m2 | 2,675.72 |
2 | 铝板雨蓬 | 见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 m2 | 70.11 |
3 | 二层阳台1.1m高玻璃栏板 | 见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 m2 | 64.10 |
3.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不接受2022年度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企业参与投标。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待全部货物生产完毕后招标人有权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包括且不限于材质和物理性能等。
4.6 不接受非厂商单位进行投标。
4.7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4.8业绩要求:近五年在非洲有玻璃幕墙施工业绩,且单体合同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9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www.crccep.cn/)平台发布。
5.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4日12:00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名。
5.3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 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支付
6.1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开具财务收据)。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2:00。
6.2 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6.3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付款至我司指定账户,经核实后出具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付款(投标时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不接受个人转账付款。汇款时,务必在备注(用途或交易附言)中注明“本次汇款作为xx项目xx公开招标(CCECC-ZB2023-WZxxx)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非响应标。
6.5 投标保证金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退还(无息)。
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1419200067527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会城门支行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四号
7. 注意事项:
I、电子版标书应于2023年12月12日15:00之前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于开标后0.5小时内解密。纸质版标书应于2023年12月12日15:00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II、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III、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III、招标组织单位: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IV、地 址:北京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010-52727578
V、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2时。
澄清答疑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人可视情予以解释。
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清单报价,所有费用在投标报价阶段说明。所有因投标方原因在投标报价内未体现的费用而在招标完成后提出变更,视为无效。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视其为违规行为,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