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原现代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一期(川东)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昆明黎航农业有限公司 地区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00:11:00 项目编号 f4bc10f0-04bf-4372-9362-727c08fadd4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1-2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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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15087198179
正文内容

云南高原现代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一期(川东)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高原现代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一期(川东)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投资11104.4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21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85553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黎航农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老师
办公电话: 15087198179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桐
办公电话: 18687720232 移动电话: 1868772023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61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高原现代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一期(川东)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1 09:30
开标地点: 富民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104.4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示范园共计三期,一期(川东)工程作为示范园的基础,一期(川东)工程先行启动,其余各期根据一期(川东)工程的运营情况再行决定项目启动时间。一期(川东)工程工程分3个片区建设,分别为现代设施农业示范片,绿色高效种植示范片和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内容如下:①现代设施农业示范片:总用地面积296亩,计划建设薄膜温室94925.6平方米、管理用房1612.8平方米,仓库(含冷藏库)2304平方米,并完善道路、水、电及相关设施设备等。②绿色高效种植示范片:总用地面积733亩,主要对田块进行整治,提升农田地力,并完善灌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智能信息化系统。③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用地面积约10亩,主要改造玻璃温室3栋、建筑面积4265平方米,改造科普教育基地实验室(位于富民县委党校3号楼第4层)1层、建筑面积1179平方米,并完善相关设施设备。④配套设施用地:园区接待中心(已建成)、湿地及配套道路、沟渠及附属设施用地216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3)设计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2)、(3)所述的资质要求。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五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五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双方(或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签字盖章、网上递交标书、缴纳保证金等工作均由其牵头单位负责办理。 3.4.4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3.4.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 3.4.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4.7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3)设计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2)、(3)所述的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
其他: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3)设计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2)、(3)所述的资质要求。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五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五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双方(或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签字盖章、网上递交标书、缴纳保证金等工作均由其牵头单位负责办理。 3.4.4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3.4.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 3.4.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4.7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11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业主确认函.jpg2023-11-20 17:50: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