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施工(二标段)暂估材料瓷砖、地胶

发布时间: 2023-11-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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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施工(二标段)暂估材料瓷砖、地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0100G23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标段)暂估材料瓷砖、地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施工(二标段)暂估材料瓷砖、地胶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与三环路交汇处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门诊、医技楼,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楼,传染科楼区域地砖、墙砖、踢脚、地胶采购。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采购、运输、保管、验收等相关工作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5交货期: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

2.7交货地点:哈尔滨履约市道外区水泥路与三环路交汇处。

2.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3358424.63元。

2.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8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8时30分。

7.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和不见面开标大厅同步公开开标。)

7.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与三环路交汇处

联系人:庄毅夫

电话:18182882555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百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2167号汇智外滩金邸9层

联系人:彭飞

电话:0451-86233929

电子邮箱:zcbx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