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3-11-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
发布时间 2023-11-1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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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平乡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平乡县 平乡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平行审审字【2023】9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地点:平乡县李冯马村、左冯马村、王里马村、孟冯马村、黄里马村5个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污水主干管4575米(DN400污水主管-HDPE双壁波纹管),支干管20218米(DN315污水支管-HDPE双壁波纹管),dn110PVC-U入户管17760米,dn160PVC-U入户管17760米,φ630塑料井1334个,水泥道路拆除修复46951平方米,沥青道路拆除修复1071平方米,一体化提升泵站5座,共服务1776户,5398人。 2.1.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其中:勘察工期10日天历、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采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4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总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负责人须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3.1.5其他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3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3 00:002023-11-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平乡县三合街173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高夺 联系人: 窦勇
电话: 0319-7969018 电话: 16513911111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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