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监理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怒江州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监理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怒江州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监理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生产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已建成的 1 条 2500 t/d 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年无害化处置泸水市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约 7.3 万吨(200 吨/日,365 天)。建设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预处理车间、臭气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焚烧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厂区道路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21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6-362209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办人: 何新华
办公电话: 13988615655
招标代理机构: 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罗羽贤
办公电话: 0886-3626006 移动电话: 1530886700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300131001001
标段名称: 怒江州泸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焚烧)项目监理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10 09:00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包括设备安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5千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 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5千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②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1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07-19 16:21:4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