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3-03-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3-03-3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32128318860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供配电工程已经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供配电工程泰行审备[2023]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聚丰路东侧、新竹路南侧
2.2工程规模:在220kV新街变电所内新增3个10kV间隔,新建110kV元竹变至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开闭所10kV线路土建管道,后期开闭所建成后满足园区2万千伏安用电需求。
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L3212831886000001001001
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参与分项分部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及移交)。 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管材等其他材料。
582.11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进场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结算审核价的余款。工程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工程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五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职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有效期自20191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0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合格分为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5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15

2.1.5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9

2.1.6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经济、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 签字盖章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

1.2.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65

1.2.3

技术标

初步设计文件:2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技术标(项目管理方案)

3、评审顺序: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标(项目管理方案)→经济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9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  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竞争性判断方式:如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 剩余2家有效投标报价具有价格市场竞争力 的,可继续评标。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5

商务标:/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0-2分)

1.设计说明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是否准确,构思是否新颖。(0-1分)

2.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阐述是否准确。(0-1分)

2.路径方案(0-4分)

选线路径选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情况。(0-2分)

路径沿线情况及关键情况描述是否清晰,掌握全面、分析到位。(0-2分)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0-5分)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齐全,单项技术指标与工程条件、论述是否保持一致且经济、合理、可行。(0-3分)

2.工程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是否合理、经济。(0-2分)

4.基础型式(0-4分)

基础选型、基面处理与工程条件、环境是否相适应且经济、合理。(0-4分)

5.主要材料及附件(0-5分)

1.主要材料及附件选型是否适应工程条件、环境,且经济、合理。(0-3分)

2.主要材料及附件指标是否优良且与使用条件一致。 (0-2分)

6.通用设计、设备、标准工艺应用(0-5分)

根据通用设计、设备及标准工艺的应用情况酌情打分。(0-5分)

注:计分时,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投标人初步设计的最终得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初步设计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5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开标时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采购管理方案

(3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3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2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

(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3分)

注: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打分低于满分的70%评委应说明理由。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7名推荐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全部进入),定标候选人公示时不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以摇号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
地址:
泰兴市永信大厦一楼西侧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刁鹏
联系人:
钱钱
电话:
15680019228
电话:
0523-8776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