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2023年度坳下等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
江西省 | 吉安市 | 吉水县
装修/改造/养护/维修
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
464.2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1-13
正文内容

吉水县2023年度坳下等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2023年度坳下等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吉水县水利局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2023年度坳下等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各乡镇

四、资金来源:自筹和专项债券

五、标段划分:1 个标段。

六、工程总造价约:464.2万元

七、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草皮护坡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计划工期:2023210日开工,2023511完工,约9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十、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 (水利类) 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上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 (网上截图加盖公章,如不能网上查询,需附上缴纳社保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带有公章的情况说明或相关政府文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10、按附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并盖章签字,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11、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2、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及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26日上午 9 30 分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3 26日上午 9 3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一次性足额转款。

十四、有关说明

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 (评标办法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 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 (包括废标)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水县水利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079695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与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66263145

监 督 机 构: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话:0796-8680566

十六、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