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步行街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B标段)

发布时间: 2022-09-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
发布时间 2022-09-2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公路,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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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步行街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标段)(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发改〔2020〕基字11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87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步行街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

标段)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735850元(其中暂列金额37911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

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3年6月1日前完成除沙县府北停车场周边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7.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7.5、本项目按照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3.7.6、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3.7.7、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年0924 08:00:002022年0929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 12%(含8.00%,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017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1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城关城西南路西段1幢7号,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5501326,传真:/

联系人: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三明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商会大厦14楼D单元,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5860869696,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