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高家镇金刚社区城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19〕387号文(项目代码:2019-500230-48-01-0970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高家镇金刚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1、学校PE草纤维更换面积约10050㎡,塑胶跑道更换5500㎡,学校看台新增塑料坐凳2531个,舞台改造平面铺装采用灰色陶土砖,面积399㎡、两侧台阶采用石材贴面处理,贴面面积495㎡,学校大门改造成长7.6m、高2.7m铁艺大门,两侧立石雕装饰柱,大门新增宽3m长11m风雨廊架;2、广场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在滨江路休闲广场和高家镇文化广场上将原有树池花池40m进行翻新改造增加防腐木座椅垫层,在眉头湾广场、变电站广场、老加油站广场新增木座椅总计14个;3、金刚社区硬化改造面积215.08㎡,川祖社区硬化改造面积约689.4㎡。(二)道路油化工程:油化改造道路总共为10条,全长约5983m,道路车行道路幅分别为7m、11m、10m。(三)道路路灯工程:新建6m高LED照明路灯434盏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16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38万元
2.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都县高家镇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
联系人: | 付老师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942385567 | 联系电话: | 1398338606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丰都县高家镇金刚社区城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9558853100009333083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营业部 | 316501010400149370000005082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770101040001459-100083 |
招标公告.pdf
图纸.zip
[50023020220513001010101].CQZ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