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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高院作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67.06万元由昌都高争承担。
西藏天路公告称:子公司昌都高争因生态破坏责任纠纷,于2024年9月24日起诉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浙江华钻建设,两家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涉案金额约1.26亿元。一审被驳回后提起上诉。近日,西藏高院作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67.06万元由昌都高争承担。
编辑: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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