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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为交口县承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0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为交口县承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据悉,该企业新建年产30万m³商混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于2025年4月擅自开工建设,最终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6000元罚款。
编辑:侯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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