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9月1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
9月14日,四川省经信厅和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同一水泥生产厂区内的不同生产线可以进行错峰生产置换,同时规定了置换的范围限于同一市(州)内不同企业之间,并依据实际产量折算。此外,细则还区分了六种差异化错峰生产条件,但特定五类差异化不可叠加享受优惠。
编辑: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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