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评论(0)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拟要求各企业每条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65天。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不进行错峰生产。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被评为国家或省级“能效领跑者”的生产线,可结合企业生产需要,适当减少错峰生产时间。
编辑:朱伊巧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0571-85871513 news@ccement.com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均为"水泥网 www.ccement.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需取得水泥网书面授权,违反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③ 如需申请授权及投诉等问题,请联系水泥网处理(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