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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Q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 该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董或非独董,规定投票程序,包括独董和非独董分开选举、多轮选举重新计票等,明确董事当选原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
Q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如何计算?
A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表决权总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表决权总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Q 若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且为拟当选者中最少,如何处理?
A 先进行第二轮选举,若仍不能决定当选者,应在下次股东会上另行选举。若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
Q 该细则何时生效实行?
A 该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行,文中虽给出日期,但未明确是否生效时间,只提及是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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