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涪陵公司物体打击事故整改落实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是什么?
Q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物体打击事故整改落实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是什么?
A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公示该报告,复盘核验事故追责、隐患整改等。2024年11月3日公司作业发生事故,根源是主体责任落实不足,相关处罚和问责已落实,如公司被罚款51万元。
Q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于何时?
A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于2024年11月3日,当时公司在码头斗提、收尘器设备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该事故。
Q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因事故受到了怎样的处罚?
A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力,被依法处以51万元行政处罚,相关罚款已全额缴清。
Q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事故中哪些管理人员被问责?
A
公司主要负责人卢某明承担领导责任,维修保全部部长黄某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两人均被企业内部通报、记过处分,并扣除两个月标准绩效薪酬。
Q
华新水泥涪陵公司事故的根源与哪些因素有关?
A
事故根源在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现场作业管控有多处关键漏洞,如专项作业管控短板、未开展岗前培训、风险警示缺失、安全巡查履职不到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