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研究制定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并予以公告。指南称,行业协会从事了其中所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执法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有以下几大职能:投资融资职能,资产管理职能,统一采购职能、战略咨询职能、配合协调职能、创新共享职能。...
7月20日,国家发改委以2017年第6号公告发布《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指南》曾在今年3月公开征求过意见。现正式颁布。...
近日,本网刊发的《四川8市水泥企业将大幅减产 水泥与混凝土行业矛盾或升级》、《22家混凝土企业联名请求副市长对水泥行业展开反垄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国内外最大的区别是,国内水泥企业可以坐在一起协同,现在叫错峰生产,而国外这是不可能的,都有垄断嫌疑。国外这些水泥巨头在资本的驱动下走向了合并,在合并的过程中,优化了产能布局,通过合并划分了市场。...
当前,部分业内人士甚至提出“错峰生产”应该“常态化”,增加停窑次数,延长停窑时间。但通过限产提升行情无异于“饮鸩止渴”,不利于落后产能淘汰,也不利于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只有将“去产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摆脱产能过剩困局。...
北京市住建委在混凝土行业管理中,在事实上组织经营者达成了价格垄断协议,被责令纠正混凝土行业管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也是必然的结果。...
中材国际发布2017年一季报。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99 亿元,同比减少-8.5%;实现归母净利润1.50 亿元,同比增长15.9%,EPS 为0.09 元。...
3月24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发布“关于就《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在《指南》中指出,行业协会在实施行业自治过程中面临着影响甚至破坏价格秩序、限制市场竞争甚至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法律风险。对行业协会从事可能会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价格行为,制定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文件精神,引导行业协会从事有助于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行为,对行业协会价格行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征求意见稿)》。...
3月19日,武汉1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为响应协会向政府部门及大型开发单位上报的《关于我市少数预拌混凝土市场低价恶意竞争行为的报告》精神,召开行业工作会,自发发起行业自律,规范项目招投标中企业行为,并倡议全市所有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近见到北方三个省建材行业聚会,部分水泥大企业也参会。工信部原材料司派了官员参会,使会议格外引人关注。会议主题之一是反对低价倾销行为。...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明确把市场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取得显着成效,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在雾霾污染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水泥行业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既是责任也是义务。错峰生产作为一种缓解产能过剩,减轻空气污染的有效方式,日益受到行业及政策层面的青睐也就不足为奇。...
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角度来讲,行业协同已经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北京市住建委及当地协会的做法已经被认定为垄断行为,由此看来,水泥行业也应该引起重视,防止行业协同向行业垄断的转变。...
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公布了上海市交通委、深圳市教育局、北京市住建委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部分省区市在“新居配”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案件及处理结果。...
中国政府201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减少钢铁、煤炭、水泥等高污染行业的过剩产能。此举针对六大重点能源密集型行业: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以及电力,其中大多数近年来遭遇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2010年这六个行业占中国工业总能耗的77%。...
武汉混凝土协会说,2016年9月18日,应全体会员要求,武汉混凝土协会带领140余家混凝土企业在《反垄断调查申请书》上签章。...
目前怎样才能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由于集中度偏低而无法有效压减产能、企业效益低下的现实问题?在困惑面前,各省市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领导人在大胆探索和尝试,以图找到一条新的可行的解决当前问题的途径。就本人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经过与部分企业家的探讨,提出在部分省区(或跨地区)组建“水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的模式,以解决区域结构调整和行业自律问题,供业内参考讨论。...
2015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在非洲的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231亿美元,同比增长49%,非洲市场占了海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的一半以上。目前,非洲新一轮的基础设施建设热潮已经启动,为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016年5月31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75,000万元认购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人民币123,975.204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以现金人民币47,500万元收购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持有的冀东集团10%的股权(以上合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唐山市国资委”)、冀东集团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与中泰信托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相关事宜进展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023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冀东集团有关增资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冀东集团不再符合国有股东界定条件,同意取消其证券账户"SS"标识。...
2016年8月15日,公司接金隅股份通知,金隅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通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批复》...
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6]131号),原则同意金隅股份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冀东水泥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案。...
2016年8月4日,公司接金隅股份通知,金隅股份已经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函,香港联交所同意金隅股份进行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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