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包括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投资”)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477,29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8%,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是本公司的关联方。金塔投资本次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5%的股份,该认购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