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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应注意这些标准!

2020/09/04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标准号:HJ 1134—2020)。其中,该规范要求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时应同时满足三项污染控制要求。......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标准号:HJ 1134—2020)。

其中,该规范要求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污染控制要求:

a) 水泥熟料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应符合 GB 30485 和 HJ 662 的要求。

b) 应控制飞灰处理产物中的重金属含量和飞灰处理产物的投加速率,使所生产的水泥 熟料按照 GB/T 30810 规定的方法测定的可浸出重金属含量不超过 GB 30760 中规定的限值。

c) 飞灰处理产物中的氯含量应满足水泥熟料生产工艺控制的要求。

此外,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废气中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 GB 30485 规定的方法进行;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过程废气污染物的监测频次应符合 GB 30485 的要求;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对熟料的监测频次应符合 GB 30760 的要求。

以下为原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fly-ash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标准号:HJ 1134—202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件: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pdf】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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