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办结一水泥厂动力车间排水耽误耕种被举报案件

伊春日报社 · 2018-06-08 13:48

  编者按:自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以来,针对督察组向伊春市转办的三件举报案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盯问题抓整改,狠抓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环境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现已全部办结。

  在本批次举报案件当中,涉水泥行业共有一项:伊春市浩良河水泥厂动力车间排水,造成周边农田被淹,耽误耕种。

  具体案件内容如下:

  2018年5月,南岔区浩良河镇伊春市浩良河水泥厂动力车间排水,造成周边农田被淹,耽误耕种。举报材料反映的浩良河水泥厂现名为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建于1994年,位于浩良河镇西南,占地约683970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

  经调查,举报伊春市浩良河水泥厂动力车间排水,造成周边农田被淹,耽误耕种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举报人耕地未被淹没、无水冲、苗倒现象,耕地原为沼泽地带,举报人自行开荒。该厂2018年4月29日动力车间循环冷却系统的原水(取自河水)进水管路老化,导致原水泄漏,流入厂区围墙外企业自建的导水明渠内,明渠水流向为自东向西。信访人开荒地在明渠上游(东侧)700米左右,泄漏水流入明渠后自东向西,流不到信访人耕地。发生泄漏后,企业及时处理,在信访人举报前已经修复,现场土质干燥无积水。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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