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上峰水泥28日早间公告,公司于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号)和《关于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俞锋、俞小峰、瞿辉等3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4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称,监管关注到,公司未披露以下信息,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被诸暨市环境保护局以涉嫌干扰在线监控污染环境罪移交诸暨市公安局,上峰建材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被诸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甘肃监管局同时决定对上峰水泥信披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的俞锋、俞小峰、瞿辉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甘肃监管局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对外披露并提交整改报告。

  公告原文:

编辑:唐益平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相关话题

  1. Q:水泥企业在社会责任担当方面有哪些表现,应注意什么?
    水泥企业平时将社会责任融入日常,是乡村振兴帮扶后盾,受灾时快速响应,还捐赠化肥、水泥,组织职工助农,捐资助学。但做好事时需讲安全、重质量,把好事办好。
  2. Q:上峰水泥2025年分红情况如何?
    上峰水泥2025年以9.53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4.8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8亿元,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71.77%。
  3. Q:上峰水泥和新疆天山水泥为参股公司提供多少财务资助?
    上峰水泥和新疆天山水泥为参股公司新疆天峰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758.7万元的财务资助。其中,浙江上峰建材出资不超2327.61万元,新疆天山水泥出资不超5431.09万元。
2026-06-01 1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