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等14部政府规章废止

2018/05/15 14:08 来源:四川在线

5月15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该《决定》于5月4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月15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该《决定》于5月4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为维护法制统一,省政府对现行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14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四川省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川府发〔1987〕205号,1987年11月19日发布;199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103号修改、2011年1月18日省政府令第249号修改)。

  二、《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1989年7月13日省政府令第10号发布,2011年1月18日省政府令第249号修改)。

  三、《四川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1990年5月19日省政府令第15号发布)。

  四、《四川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1994年5月21日省政府令第45号发布,199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103号修改)。

  五、《四川省经纪人管理办法》(1995年8月12日省政府令第67号发布,199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103号修改)。

  六、《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6年3月28日省政府令第79号发布)。

  七、《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管理规定》(1998年10月8日省政府令第113号发布)。

  八、《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1999年4月20日省政府令第123号发布)。

  九、《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1月26日省政府令第134号发布,2001年10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1号、2002年3月2日省政府令第134-2号修改)。

  十、《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2001年4月28日省政府令第149号发布)。

  十一、《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2年9月18日省政府令第162号发布)。

  十二、《四川省建设监察规定》(2005年6月1日省政府令第192号发布,2011年1月18日省政府令第249号修改)。

  十三、《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2005年9月22日省政府令第193号发布)。

  十四、《四川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3日省政府令第195号发布)

编辑:唐益平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周评]西南:新国标执行,生产成本上升,多地推涨价格(6.3-6.7)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新国标执行,水泥生产成本上升。大部分地区主导企业陆续通知上调水泥价格30-50元/吨。重庆地区企业计划8日上调100-130元/吨

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开展四川德阳川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化验室评价

朱明富书记主持预备会议,介绍情况,通过专家组,提出评价工作承诺。胡景亮组长主持评价活动,召开首次会议,查看现场,进行交流,通报情况,召开末次会议。

四川德阳、绵阳地区水泥价格通知上调

3日起德阳、绵阳地区部分主导企业通知上调水泥价格30-50元/吨

6月多省水泥企业继续停产

据了解,部分省份6月份将陆续开启新一轮错峰停窑,缓解供需矛盾。

四川攀枝花地区水泥价格通知上调

1日起四川攀枝花地区主导企业通知上调水泥价格50元/吨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7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7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7

甘肃省

¥ 387.09
2024-06-07

陕西省

¥ 347.35
2024-06-07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7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7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7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7

重庆

¥ 337.56
2024-06-07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7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7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7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7

河南省

¥ 354.60
2024-06-07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7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7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7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7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7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7

上海

¥ 347.73
2024-06-07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7

吉林省

¥ 462.45
2024-06-07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7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7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7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7

天津

¥ 408.21
2024-06-07

北京

¥ 389.43
2024-06-09 05: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