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不再三权分立

2018/03/13 17:28 来源:财新网

长期以来,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分立”体制。......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长期以来,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分立”体制,由以下部门共同组成:(1)负责审查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商务部反垄断局;(2)负责调查并处理与价格相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及其下属省级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3)以及负责调查并处理非与价格相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及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三大部门将集中到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此反垄断行政执法当中三龙治水、多头执法的情况将成为历史。

  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的合并在世界范围之内也是一个趋势,比如巴西于2010年实质性合并反垄断执法机构、比利时于2013年将其竞争总局与竞争委员会合并组建为竞争总局及英国于2014年完成公平贸易局与竞争委员会的合并。

  合并的好处显而易见,首先,竞争政策的制定将会统一到一个行政部门的名下,而不会出现政出多头的现象;第二,反垄断法的执法细则将会得到优化,人为地区分与价格相关的和不与价格相关的垄断违法行为将成为历史。第三,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当中,部门之间很多不必要的流程将会简化,从而进一步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以及公司的合规成本。

  最后,在召开反垄断法研讨会的时候,有些对中国政体文化不明就里的主办方大概也会轻松不少——我曾参加一个研讨会,会议主办方把三大执法机构的先后位置搞错。正确的排序是先委、再部、后局——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但会议的主办方弄错,幸亏我发现得早,在会议开始前及时修改了过来。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类似这样的错误就再也不会发生了。

编辑:唐益平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构建我国竞争合规治理体系的新举措

遵守反垄断法律规定是企业的应尽义务,反垄断合规是企业的分内之事,但企业反垄断合规的正外部效应、反垄断的立法目标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能决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推进竞争合规工作上必须有所作为。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发布!多个案例值得水泥行业重视!

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本指南由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全球最大磷石膏分解制硫酸联产水泥装置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

该项目以每年消耗磷石膏140万吨、生产硫酸60万吨和水泥80万吨的庞大规模,自立项之日起便备受瞩目。

万年青:已成立新能源子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

万年青3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成立新能源子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目前已建成公司部分子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后续还将继续大力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国务院发布《行动方案》推动以旧换新,助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

国务院发布《行动方案》推动以旧换新,旨在刺激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政策聚焦家电、汽车等领域,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全链条各环节,鼓励消费者更新老旧产品,促进绿色、智能消费。这将激活潜在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并形成投资与消费的良性互动。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08: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