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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制定大气和水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

2017/12/29 10:00 来源:广东人大网

11月28日上午,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草案)》的说明。会议期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议案草案进行审议。据悉,这是立法法施行以来,首次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税种的具体适用税额。......

  11月28日上午,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会议期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议案草案进行审议。据悉,这是立法法施行以来,首次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税种的具体适用税额。

  拟制定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

  大气1.8元水2.8元/每污染当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在该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目项目数,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在说明中指出,广东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全省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结合污染物治理成本、企业承受能力、其他省份的适用税额标准等因素,提出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草案: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同时,对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考虑目前没有特殊需要,拟暂不作增加。

  适用税额比排污费标准略高

  税收较排污费或增加1.8亿元

  广东省现行排污费标准为全国最低水平,拟制定的适用税额比排污费标准略有提高。据介绍,广东省2014年-2016年排污费收入实际征收分别为9.56亿元、8.50亿元、7.86亿元,随着环保治理呈逐年减少趋势。按拟定适用税额和优惠政策,以2016年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有的行业和企业可以增加享受税收优惠,测算广东全省可征收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6.72亿元,水污染物2.42亿元,分别增加2.26亿元和1.03亿元,加上平移的工业噪声0.52亿元,可实现环境保护税收入9.66亿元,比现行排污费增加1.80亿元。

  对此,戴运龙在说明中表示,中央将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目的在于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和约束,谁污染、谁缴税、少污染、少缴税,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与其他税种不同,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不宜过低,适当上浮符合我省绿色发展和生态发展要求,有利于引导企业治污减排,促进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适当提高适用税额不是为了增加税收收入,测算可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到10亿元,规模与我省财政2016年环保实际投入248亿元相比非常小,环保投入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要靠统筹财力。

  适用税额在全国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加大减排力度可实现税负下降

  通过和其他省市的对比可以发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额分别比法定最低税率上浮了0.5倍和1倍,但在全国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在全国各省市中也处于较低水平。戴运龙在说明中表示,广东省现行排污费标准为全国最低水平,调查的200户企业显示,污染排放企业目前税负(缴纳的全部税收/销售收入)平均为5.59%,缴纳排污费约占销售收入的0.04%。按拟定适用税额测算,应缴环境保护税占销售收入为0.07%,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89%。从火电、水泥、钢铁、造纸、印染、餐饮娱乐、化工、石油行业等8个排污行业,环保税对比排污费税负分别上升0.01-0.11个百分点不等,总体对企业负担影响不大。

  此外,戴运龙还表示,由于税法取消了排污费超标排放加倍征收的规定,设定了50%和75%两档税收优惠,本适用税额虽然比排污费标准略有提高,但企业只要加大减排力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以实现税负下降。同时,财政部出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购置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以及各级出台支持技术改造、环保治理等政策,都有利于企业治污减排。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认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符合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议案提出的税额建议统筹考虑了全省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结合了广东省污染治理成本、企业承受能力、其他省份的适用税额标准等因素,在国家规定税额幅度内处于较低水平,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较低水平,符合法律规定和广东实际,建议同意省人民政府议案提出的税额建议,并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编辑:吴戈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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