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2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年度任务 京兰水泥在列

湖北经信委 · 2017-12-26 09:41

关于下达全省2017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鄂淘能办〔2017〕5号

各有关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工信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湖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鄂经信产业〔2017〕157号)精神,现就下达我省2017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审核、省级复核公示,并报省政府核准,我省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已经确定,现予下达(见附件1)。

  请各地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在2017年12月底以前,全部拆除列入2017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所拆除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地方现场检查和验收,并在所在市(州)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2017年度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一)验收内容

  淘汰落后产能产能考核验收内容依据《湖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鄂经信产业〔2017〕157号)要求,主要验收:1.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2.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关停、主体设备拆除情况;3.职工安置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省级检查验收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12月30日前完成,由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检查验收工作,按要求准备检查验收的相关材料(包括音像资料)。列入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生产线)已按要求拆除主体设备并检查验收的,请有关市政府或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预验收报告。

  2.省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验收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对有关市及企业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检查考核后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3.请各有关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检查验收完后,将检查验收资料(装订本)2本、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基本情况表2份(附件2)、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2份(附件3)(表内各项全填),交验收组带回交省淘能办(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4、水泥: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京山钱场分公司,荆门市京山县,3.5m*54m带分解炉回转窑生产线1条,45万吨;

  联系人:张爱平  倪勇

  联系电话:027-87236873/87234631

  附件:1. 湖北省2017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下达表

  2.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基本情况表剩产能目标任务下达表

  3.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

  湖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抄送:有关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编辑:唐益平

监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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