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 水泥案入选
日前,质检总局公布了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共10件,涉及服装、日用品、水泥、电缆等多种行业。其中,水泥案件为湖南省株洲市质监局查处刘和平等6人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水泥案。
案件具体信息如下:
2017年1月9日,湖南省株洲市质监局根据举报,对株洲云龙洞株路一水泥分包点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刘和平等6人共同投资开办的水泥分包点分装销售的水泥,涉嫌冒用“坪塘”“鑫煜”“南方”等品牌和6家企业的厂名厂址的水泥共计8418.5吨,货值金额达195.9135万元,违法所得42881.3元。该案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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