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行业协会从事这11条价格行为法律风险极高

国家发改委 ·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研究制定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并予以公告。指南称,行业协会从事了其中所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执法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指南对行业协会从事的有助于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行为予以鼓励和倡导,对行业协会从事的可能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价格行为的风险予以提示,对行业协会评估其各类价格行为的合法性给予指引。

  指南的发布主要用于指引行业协会从事的下列价格行为:行业协会从事的涉及或者影响会员以及其他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行业协会发布价格信息的行为、行业协会之间交换价格信息或者采取联合行动的行为、销售商品、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

  指南称,行业协会发布价格信息,容易引导行业内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存在很大法律风险。相比发布历史的、行业综合性、公开收集到的价格信息,发布现行的或者将来的价格信息,发布某一经营者、某一产品的价格信息,发布经营者难以收集的价格信息,导致行业内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风险更大。

  指南指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业协会从事以下价格行为,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法律风险极高:

  一、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二、组织交换会员之间的价格信息,将价格信息在会员或者行业内其他经营者之间相互通报。

  三、通过统一优惠条件或者期限的方式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四、发布行业内指导价、基准价、参考价、推荐价等具有引导性的价格。

  五、以公布价格计算公式的方式对成本构成、利润率等因素予以限定。

  六、制定具有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

  七、通过行业内惩戒机制保证或者促进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协议。

  指南同时称,行业协会从事以下价格行为,将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法律风险极高:

  一、捏造、散布本行业的涨价信息,推动本行业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捏造、散布本行业的上下游行业的涨价信息,间接推动本行业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捏造、散布本行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上涨信息,推动本行业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组织或者引导会员或者本行业的其他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或者通过制定行业标准等方式对会员的商品库存数量、存储周期等库存管理作出规定,推动本行业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指南强调,行业协会从事了本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执法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经营者在行业协会组织下从事了本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的,其法律责任不因行业协会承担法律责任而减轻,其中起牵头、组织作用的经营者还将面临从重处罚。

  对于存在违反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行业协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由各有关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编辑:鞠丽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相关话题

  1. Q:四川部分地区为什么上调水泥价格?
    近期四川晴好,主汛期未到,当地重点项目进入施工高峰,市场需求集中释放,且前期成交价格降至低位,企业涨价意愿强烈,所以上调价格。
  2. Q:华东地区近期水泥价格有哪些变动情况?
    近期华东地区水泥价格有涨有跌。浙江中南部、江西、福建主要厂家上调20元/吨左右;江苏盐城等高价区域下调5 - 10元/吨,上海部分市场结算价下滑5元/吨;安徽合肥、宣城等地价格承压下行10元/吨左右。
  3. Q:中南地区水泥市场近期价格走势如何?
    中南地区水泥市场价格波动明显、走势分化。两广、两湖、河南、海南等地受需求、天气等因素影响,价格有涨有稳,部分地区推涨落地困难,整体呈现有价无市格局。
  4. Q:西南地区水泥市场近期情况如何?
    西南水泥市场区域分化显著。川渝多地厂家上调价格且多已执行;云贵出货率低迷,云南计划推涨多未落地,贵州试探性上调均未执行,整体弱势震荡。
  5. Q:西北地区水泥市场走势如何?
    西北地区水泥市场走势分化。陕西价格低位稳定,需求疲软;甘肃兰州、白银推涨30元/吨;青海、宁夏需求一般;新疆需求较好,价格高位稳定。
2026-05-30 22: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