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生产企业2016年度能耗情况专项监察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7]95号),根据《江西省工信委关于组织对全省水泥生产企业2016年度能耗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17]103号)部署安排,我委于2017年3月至5月,组织对全省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2016年度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监察。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日。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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