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山西路桥集团固废利用生态水泥投产使用

2020/10/30 09:53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CFB脱硫灰渣生态水泥于近日顺利投产。......

10月28日记者获悉,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攻关,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CFB脱硫灰渣生态水泥于近日顺利投产。经检测,该种利用电厂固废生产的水泥各项性能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脱硫灰渣是电厂利用燃煤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工业固废,山西省每年产生的脱硫灰渣产量高达千万吨以上,其资源化利用亟待解决。山西路桥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号召,投入大量人财物力,研发出以脱硫灰渣为生产主材料的生态水泥。该生态水泥的成功研发,不仅很好地解决了当前脱硫灰渣堆放废弃处理的现状,而且还能降低水泥生产成本。

据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验检测师谢俞超介绍,该生态水泥可用于基层、底基层、注浆充填、浆砌工程等部位,其低成本、微膨胀性、后期强度高等特点满足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水泥基灌浆材料规范》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等国标要求,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据悉,CFB脱硫灰渣生态水泥前期在路桥集团六公司汾河廊带项目基层试验段铺筑成功,路用性能良好。目前,该生态水泥已经在汾河廊带项目上投产使用,并将在路桥集团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项目上大力推广。

下一步,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废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化利用”的转变,不断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使其资源化、产业化,实现降本增效,在节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走出一条路桥集团绿色建造、生态发展的新路。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华新水泥]华新公司完成全国最大规模碳资产回购交易,助力绿色减排转型

华新公司完成全国碳市场最大规模的碳资产回购交易,规模达1亿元,旨在盘活碳资产,获取降碳资金,推动绿色减排和转型升级。公司致力于减碳技术改造,目标是到2030年单位产品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70%以上,替代燃料能源占比达25%以上,展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2024-04-30 水泥 协同处置

A级企业减免12天!四川公开征求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实施意见

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40天+X天(X为根据环保、能耗、减碳、环境敏感时期等因素实时调整的停窑天数)。

上峰水泥2023年度多维发力稳中有进 提高分红率

上峰系2013年重组形式上市,当时未向市场融资,而上市10年来公司在未向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情况下,已累计向投资者分红31.24亿元;2023年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提升分红率,拟现金分红3.82亿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51.38%,分红股息率约达5.5%。

2024-04-24 环保 固废 重组 上峰

海螺集团:探索“一基五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海螺集团是全球基础建材行业的领军企业,专注于水泥主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品质,构建城市基础设施。同时,海螺积极布局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推动环保和数字化转型,致力于低碳经济和智能制造。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参与者,海螺扩大了对外贸易,促进了品牌的国际化。海螺集团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致力于为人类创造更好的生活空间,迈向世界一流企业。

关于吉林省晟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吉林省晟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成功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准收集、贮存和处理多种危险废物,年经营规模2770吨,其中含铅废物1000吨,有效期5年。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3日,公众可提供意见。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1 1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