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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

2016/10/05 19:47 来源:环保部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环保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征求意见稿)》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征求意见稿)》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部机关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征求意见稿)》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2、3、4和5)。现印送给你们(名单见附件1),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并于2016年9月23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罗宗凯、王军霞

  电话:(010)66556811、84943175

  传真:(010)66556825、84943136

  邮箱:wry@cnem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部门和单位名单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征求意见稿)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9月8日

  附件1 征求意见部门和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首钢集团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泥协会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规划院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部内征求科技司、环评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和环监局意见)

编辑:张敏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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