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原创]两部委在辽宁等六地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

2016/03/01 11:55 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鞠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了关于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了关于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国办发 (2013) 1号),做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的要求,拟在部分省(区)开展试点,积累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经验,解决推广应用中的问题。

  试点以提高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水平为目标,以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为重点,优化混凝土产品结构,规范预拌混凝土的绿色生产,加强高性能琨凝土技术和标准培训,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试点范围在辽宁省、河南省、江苏省、广东省、 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六省(区)开展,在试点省(区)内,选定2个以上试点城,在试点省(区)内,选定2家以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每个试点域市选定2个以上混凝土结构工程作为试点工程,以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地铁工程、城市地下管廊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工业化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作为优选对象。

  此次试点目标以到2017年12月底,C35 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占预拌混凝土总量50%以上,在超高层建筑和大跨度结构、钢管混凝土中推广应用C6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在基础底板等采用大体积混凝土的部位中,推广大掺量掺合料混凝土。

  推广绿色生产和管理技术,建立并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评价和标识制度。到2017年12月底,试点城市80%以上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一星级及以上水平,其中50%以上搅拌站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水平;试点企业达到绿色生产二星级及以上水平。

  通知全文如下:

[Page]

[Page]

[Page]

编辑:鞠丽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建材行业两个项目被列入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

湖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河南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被列入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中。

一图读懂2022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近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一图读懂2022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以下为图片报告的全部内容。

交通强国试点单位交流绿色交通建设经验

活动提出,今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起步之年,要以交通运输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利用水平为基础,以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效率为关键,坚决做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各项工作。

2023-07-17 交通运输部 航运

华新水泥总裁李叶青:到2030年公司单位产品产值的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70%以上

6月13日至14日,全球水泥和混凝土协会 (GCCA)领导人峰会在瑞士苏黎世召开,华新水泥总裁李叶青及140多名来自豪瑞(Holcim)、海德堡(Heidelberg)、西麦斯(Cemax)等全球水泥企业负责人,地区水泥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海南省混凝土协会正式成立

6月9日,海南省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海口举行。会上宣布海南省混凝土协会正式成立。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3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3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3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3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3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3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3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3

重庆

¥ 331.21
2024-05-13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3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3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3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3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3

河南省

¥ 324.59
2024-05-13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3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3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3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3

浙江省

¥ 325.87
2024-05-13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3

上海

¥ 317.73
2024-05-13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3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3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3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3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3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3

天津

¥ 368.21
2024-05-13

北京

¥ 339.43
2024-05-14 12: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