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河南散装水泥“十二五”成效显著

2016/02/03 09:05 来源:中国建材报 秦军舰

“十二五”期间,河南散装水泥供应量逐年增长,从2011年的6289.43万吨增长至2015年的9546.63万吨。从2011年开始到2014年底连年位居全国第四位,中部第一位;到2015年年底,位居全国第二位,中部第一位。散装率也从2011年的46.02%增长至2015年的57.73%。综合经济效益逐年提高,五年来创综合经济效益186.69亿元。......

  2015年河南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9563.90万吨,完成全年目标9000万吨的106.07%,同比增长量为-69.64万吨,增幅为-0.72%;截至2015年11月底,河南省水泥生产量15098.03万吨,同比增长量为-396.95万吨,增幅为-2.56%;散装率为57.73%,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河南散装水泥供应量位居全国第二位,中部第一位。全年节约标准煤219.34万吨、水资源1.43亿吨、电力6.87亿度,减少粉尘排放95.9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70.3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86万吨,创造综合效益42.96亿元。

  “十二五”期间,河南散装水泥供应量逐年增长,从2011年的6289.43万吨增长至2015年的9546.63万吨。从2011年开始到2014年底连年位居全国第四位,中部第一位;到2015年年底,位居全国第二位,中部第一位。散装率也从2011年的46.02%增长至2015年的57.73%。综合经济效益逐年提高,五年来创综合经济效益186.69亿元。

  “十二五”以来,河南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规定,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坚持使用方向,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加强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立足河南实际支持砂浆企业、农村示范网点、设施设备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信息平台建设和发展及标准、规程、办法的制定、宣传等,真正发挥了扶持引导作用。

  散装水泥产业链逐渐完善。经过全行业的努力,河南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水平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设施设备、物流装备综合配套能力、水平提升明显。“十二五”期间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河南散办在执行和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以省政府颁发的《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为依据,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相继参与制定、完善了《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考核实施办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河南省省辖市城市砂浆“禁现”通知》等文件,将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政府主导的工作之中。

  标准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近几年,河南散办先后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市)、示范点考核标准》、完成了《散装水泥罐式集装箱》、《焊接式散装水泥钢板筒仓》、《螺旋卷边式散装水泥钢板筒仓》3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并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特别是2015年以来,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2015年版)》已于2015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同时,还成立课题组,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预拌砂浆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导则》、《河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

  督查指导力度不断加强,一是突出抓好砂浆“禁现”工作。河南在全国率先将预拌砂浆使用工作纳入河南省委、省政府《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之中,明确规定城市工地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在贯彻落实《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大背景下,坚持指导18个省辖市研究制定了砂浆“禁现”文件,现有9个省辖市已经下发了“禁现”文件。先后3次组织人员参加了省政府大气污染督导组的督查工作。各市基本上能够从使用环节源头抓起,从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入手,严格实施闭合式管理,明确规定新开工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禁现”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规模以上的普通砂浆生产线(20万吨/年)已达到41条,年设计生产能力近1000万吨,该省的预拌砂浆实际总产量逐年提高,基本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二是农村推散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完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双下乡”制度;建立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调服务体系,坚持“以点带面”树立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典型。2015年,组织开展了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示范县(市)、示范点第五、六批的复验和第七批的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市)26个、示范点96个。三是“互联网+”散装水泥车辆动态信息平台建设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河南散办充分利用“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强化散装水泥专用车辆的动态信息监控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和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监控、主责落实、管理有序的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取得效果明显。四是散装水泥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在城市混凝土、砂浆“禁现”和专项资金征收过程中,能够立足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方法去合规执法,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收到明显成效,没有发现投诉、上访、纠纷案件等,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能为、法无明确皆可为”。

  产业发展体系趋于健全。“十二五”期间,河南省散办坚持以落实省政府第121号令《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为依据,加强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物流装备综合配套能力和水平。而散装水泥办科学指导砂浆物流、机械化施工设施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为砂浆“禁现”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撑。在现有设备制造业发展的基础上,该办整合资源,科学发展,开发生产砂浆运输车、储存罐、输送泵、喷涂机等机械化施工设备,推动砂浆生产与应用设备的系列化发展,培育了一批国内同行业有影响的设备生产企业。到目前为止,河南省的城市、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市场健康发展,供应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形成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有序发展的产业链。

  队伍建设作用发挥明显。通过加强培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素质,为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和“禁现”工作提供保障。

  目前,河南省散装水泥行业已确定了“散装水泥供应量应达到1.1亿吨,努力达到1.2亿吨”的“十三五”总体目标任务。其工作基本思路概括起来则是“144562”,即紧紧围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预制构件)三位一体”这一发展中心;完善用好“四个机制”:统领机制,用好用足现有政策、争取新的政策支持;引导监管机制,健全和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行业发展的导向及行业监管机制;改革创新机制,立足行业发展,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瓶颈问题、行业难题的改革创新机制(特别是技术创新、监管创新等);规矩机制,坚持用制度规定管人管事,规范办事程序的约束机制。

  注重“四个建设”:推进“三位一体”发展,不断适应散装水泥在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变化的新格局,加大生产、物流、使用环节体系建设;持续抓好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资源的作用;加强行业专项培训,并将其常态化,注重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严格散装水泥执法,加大监管体系建设。

  提供“五个保障”: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保障(争取在2016年将河南省推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立法内容,取得更多政策支持);适应行业发展的先进技术及设施设备的保障;为行业发展打造一支专业人才队伍的保障(管理层次、实验室人员、技术人员);四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争取政府扶持资金的保障;五是安全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环境保障。

  提升“六个水平”:提升散装水泥整体推广应用水平;提升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在散装水泥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应用水平;提升散装水泥执法、监管和合规水平;提升服务建设、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水平;提升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解决新问题的水平;提升全省散装水泥行业的内部管理、力量凝聚、协同配合水平,真正做到系统树权威,行业树形象。

  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散装水泥供应量不低于全国第四、中部第一的位次,散装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砂浆“禁现”工作、农村推散工作、行业综合运行能力有新的突破。

编辑:武文博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2024年4月全国各地区P.O42.5散装水泥均价一览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消息,2024年4月全国P.O42.5散装水泥均价为323.70元/吨。

全国P.O42.5散装水泥均价一览(04月19日-04月28日)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上周全国P.O42.5散装水泥均价为327.15元/吨,环比下跌-0.03%。

[周评]中南:海南、广西部分地区价格上调10-30元/吨(4.22-4.28)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本周中南地区水泥价格涨跌互现,其中海南及广西部分地区水泥价格上调10-30元/吨左右,其余市场价格有所回落。

4月26日河南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6日,中南水泥价格指数为104.41,环比下降0.75%,同比下跌25.81%。同时河南P.O 42.5散装水泥报价325-370元/吨。

河南地区水泥价格最新动态

21日前后省内主要厂家继续下调水泥价格10-15元/左右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00: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