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安徽省芜湖市上半年预拌混凝土产量262.44万立方米

2015/08/26 09:49 来源:中华建筑报

上半年,芜湖市散装水泥供应量完成234.7万吨,占省散装办下达全年目标任务445万吨的52.7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4%;散装水泥使用量完成330.58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670万吨的49.34%,同比增长0.42%;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完成262.44万立方米,占全年目标任720万立方米的36.45%,同比下降24.93%。......

  今年以来,安徽省芜湖市散装办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创新促发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墙散政策法规和《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散装办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夯实基础,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芜湖市散装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芜湖市散装水泥供应量完成234.7万吨,占省散装办下达全年目标任务445万吨的52.7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4%;散装水泥使用量完成330.58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670万吨的49.34%,同比增长0.42%;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完成262.44万立方米,占全年目标任720万立方米的36.45%,同比下降24.93%;预拌砂浆供应量完成8.51万吨,占全年目标任27万吨的31.52,同比增长37.7%;实现水泥散装率为82.23%,比去年同期提高0.28个百分点。通过现在行业的基本面来看,要完成省散装办下达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比较困难。

  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按完成234.7万吨折算,可节约优质木材7.75万立方米、水资源281.64万立方米、标准煤2.18万吨、电力1689.84万千瓦时,减少水泥损耗9.22万吨、粉尘排放0.9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8.29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9400万元。

  主要工作做法

  1.制定计划,层层分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根据安徽省散装办和芜湖市经委下达给芜湖市散装办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各县去年工作实绩和行业发展动态,将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经征询各县意见后,及时印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度县级墙改和散装水泥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芜墙散装办字〔2015〕12号),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尽早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撰写材料,迎接考核,组织对县散装办目标工作考核

  为迎接行业主管部门对市散装办2014年度目标工作考核,芜湖市散装办精心准备,起草了相应的考核汇报材料,整理相关附件资料,装订成册,迎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并组织人员对各县区2014年度目标工作进行考核。

  一是迎接省散装办对上年工作进行考核。芜湖市散装办撰写了《关于上报芜湖市2014年度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考核汇报材料的报告》(芜墙散装办〔2015〕3号),该报告从九个方面对芜湖市2014年度散装水泥目标任务完成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尽汇报。并收集整理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在规定期限内报省散装办。3月11日,省散装办考评组对芜湖市2014年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进行了现场核查和考核。4月16日,在安徽省散装水泥工作暨培训会议上,芜湖市散装办获得2014年度全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综合考评特等奖,市辖的繁昌县散装办被授予2014年度全省优秀县级散装水泥办公室称号。

  二是迎接市经信委目标工作考核。市散装办撰写了《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2014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芜墙散装办字〔2015〕5号),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迎接市经信委考核。4月14日,市经信委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考核资料等方式对芜湖市散装办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获得主管部门领导的肯定。

  三是组织人员对县区目标工作考核调研。3月下旬,芜湖市散装办组成考核组,分别对繁昌、芜湖、南陵、无为四县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考查。重点了解散装水泥目标任务、出台政策、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行政执法、质量监管、认证备案、宣传培训、专项资金返退使用、乡镇推进等情况;每个县实地查看6个以上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和1个乡镇新农村散装水泥工作普及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考核材料、实地查看工程实例及散装水泥工作普及等情况,依据《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工作考评办法》(芜墙散装办字〔2013〕43号)之规定,逐项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反馈各县区征询意见,最终以得分高低确定考评名次。

  3.开展全市2015年墙改节能和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

  5月28日,芜湖市散装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芜湖市墙改节能和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芜墙散装办字〔2015〕14号),要求各县区墙散装办联系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市办并力求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墙改节能和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意在行业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乡镇街道、社区新农村集中区等多维空间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把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节约资源能源、防治大气污染、减少雾霾天气、治理建筑扬尘、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加快城镇化建设、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意义和带来的综合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芜湖市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低碳城市,绿色宜居”“推广散装水泥,减少粉尘污染;打造绿色产业,保护碧水蓝天”。活动日期为6月14日—6月20日。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联合相关县区散装办深入新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慰问宣传。二是联合弋江区奥园社区在奥林匹克公园广场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三是将执法巡查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联合各县区散装办执法人员,选择部分建筑工地、新农村建设集中区进行执法巡查与宣传,巡查期不限。四是邀请芜湖日报社、芜湖电视台、芜湖365地产家居网站记者对各项活动跟踪报道。五是请各县区散装办发动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跟进互动,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优势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具特色宣传活动。

  4.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

  一是注重日常执法巡查,芜湖市散装办执法人员利用到企业认证备案、建筑工地专项资金返退查验等机会,开展“禁粘”“禁现”政策法规宣传和日常执法巡查,将《关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告知单》等发放给各生产企业、建设、施工单位,让他们了解 “禁现”政策及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将执法工作前移,避免后期违法行为给行政处罚带来的难度。二是对县区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月底至4月上旬,芜湖市散装办利用到各县区进行2014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之机,对每个县随机抽查了不少于6个在建建筑工地和1个乡镇新农村集中区,重点检查 “禁粘”“禁现”政策执行、有无违法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分依据之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各县提出了整改要求,这一做法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将执法巡查与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选择部分建筑工地、新农村建设集中区进行执法巡查与宣传,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四是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坚决查处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年初,市散装办积极支持无为县散装办依法对无为县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住宅楼工程违法使用黏土空心砖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处以32800元的罚款,并一次执行到位,起到强大的震慑效应,使各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首开依法对建筑工地使用袋装水泥核准备案

  4月15日,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承建的芜湖市宏金·金色水岸一期工程欲使用袋装水泥,芜湖市散装办领导对此高度重视。4月20日,市散装办联合镜湖区经发委组成5人检查组对该项目建设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其申请材料提出补正要求。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受限于客观条件影响,散装水泥运输专用车辆确实无法到达施工现场,该公司反映情况属实。5月10日,该项目承建单位提交了相关补正材料。为不影响该工程施工进度,督促镜湖区经发委散装办及时作进一步的核实和说明,市散装办起草了《关于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金·金色水岸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检查情况的报告》,依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程序呈领导审批,同意其使用袋装水泥。5月20日,市散装办首次为该项目承建单位颁发《同意使用袋装水泥备案通知书》(芜墙散装办综〔2015〕001号),并强调其要做好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排放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罚。

  6.继续对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开展备案工作

  芜湖市散装办自2013年1月7日对芜湖市洪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颁发该市第一张《芜湖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备案证书》以来,目前有洪源、新联、恒固、荣怡、恒力、凝力、中民等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备案证书》已到期。市散装办主动服务,通知已到期或即将到期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按要求办理换证手续。南陵县经信委发文通知各混凝土生产企业申报备案。今年以来,已为安徽新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办理《备案证书》换证,为芜湖鲁班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颁发《备案证书》,使这些企业取得了合法身份。

  7.配合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为企业做好各项服务

  一是撰文上报市住建委,为其决策解决问题作参考。年初,芜湖起重运输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三板上市企业)向芜湖市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建设智能环保型干混砂浆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报告》(芜起字〔2014〕20号),芜湖市市长潘朝晖将其批转给市住建委牵头落实。为将该公司打造成为智能环保型干混砂浆成套设备制造基地,根据市住建委部署和要求, 1月12日,市散装办撰写了《关于芜湖市预拌砂浆行业市场及应用情况的报告》(芜墙散装办字〔2015〕1号), 报送市住建委。该报告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意义、省市出台的砂浆“禁现”政策、芜湖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现状、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情况、推动建设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的对策与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为市住建委牵头落实潘市长批示作决策参考。

  二是为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 5月13日,芜湖市住建委牵头召开市区混凝土行业布点及商砼产业园选址规划征询意见会,对《芜湖市混凝土行业布点及商砼产业园选址规划》再一次征询市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意见。芜湖市散装办结合混凝土、砂浆行业现状及工作实际,对该规划积极建言献策,以便于该规划更加符合芜湖实际,更有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组织各县区执法人员报名参加资格认证培训。根据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综合函〔2015〕227号)精神,3月19日,市散装办及时向各县区散装办、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予以转发,强调各县区从事散装水泥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报名参加培训,以确保每个县区持有“墙改管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证人数分别在2人以上,保证本地区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能正常开展。

  四是对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调研。6月26日,安徽省散装办副主任黄先植一行3人到芜湖调研。芜湖市散装办副主任杨权、繁昌县经信委副主任叶晓明等陪同黄先植对繁昌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对企业生产、经营等状况进行详细了解,掌握企业在市场经营方面的信息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是做好竣工项目查验和专项资金返退服务。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芜湖市散装办在规定期限内尽量缩短竣工项目现场查验时间,主动协调市财政部门为建设单位做好专项资金返退服务,加速建设单位资金周转。上半年,市散装办查验竣工项目10场次,涉及22家建设单位52个单体工程,查验建筑面积达85万平方米,返退专项资金近700万元。

编辑:徐洁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抢份额之战,海螺竟然不是最大赢家?!

2024年,随着水泥需求的进一步下滑,各水泥企业市场份额会有何变化让人拭目以待。

两广水泥已然是海南地区的“心腹大患”?

部分厂家持以悲观的态度,认为两广地区的低价水泥已然是海南市场的“心腹大患”。

[视频]停窑200天还不够!山西水泥到底要停多少天?

停窑200天还不够!山西水泥到底要停多少天?

上峰水泥2023年实现净利润7.44亿元 新发展模式助力业务持续成长

4月24日晚间,上峰水泥(股票代码:000672.SZ)发布2023年年报。2023年,上峰水泥实现营业收入63.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亿元;公司灵活调整并持续优化总

停窑200天还不够!山西水泥到底要停多少天?

停产200天的情况下,山西水泥实际可发挥产能仍在5820万吨左右远大于4400万吨的需求量。所以,就算山西错峰停窑200天,供给依然大于需求。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5 07: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