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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股份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公告

2015/07/14 10:26 来源:上交所网站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不超过 2%的股份。金隅集团将严格遵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隅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等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稳定:

  一、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方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不超过 2%的股份。金隅集团将严格遵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同时,金隅集团将积极研究讨论择机注入相关优质资产的可行性,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支持金隅股份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敦促金隅股份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金隅股份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公告

  二、管理层增持的方案

  1、增持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等。

  2、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金额:上述增持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20 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个人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金隅集团及上述增持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编辑:来飞翔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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