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时间表
新建企业自2024年5月4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地方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1月17日,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出席会议并讲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子江主持会议。会议认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梁柱,经过持续努力,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将空气质量预报由原来的3到5天,提前至7到10天,极大增强了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
1月17日,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出席会议并讲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子江主持会议。会议认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梁柱,经过持续努力,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将空气质量预报由原来的3到5天,提前至7到10天,极大增强了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在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决策、目标考核中起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是甘肃省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改革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也是甘肃省生态环境部门2020年召开的第一个全省性会议。
会议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甘肃已建成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78个、降水监测点30个、水质监测断面及点位1308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741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460个,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空气、水、土壤、噪声监测基础网络。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方面,省级预报平台已形成7-10天预报能力,准确率达到80%以上,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此,会议要求,甘肃各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要依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顶层设计,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发挥优势”的原则,充分发挥省、市两级监测机构正向交集力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优化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共享制度,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一盘棋”、“一体系”、“一条龙”的现代化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工作模式,努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效支撑。
编辑:李文逸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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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企业自2024年5月4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地方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23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陕西建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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