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事事照规矩做避免被“折腾”

2015/04/17 13:18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近环保部公布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4年11月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共受理群众举报141件。经各地环保部门现场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114件,占受理总数的81%。其中水泥企业有3家被举报,且都存在问题。......

  近环保部公布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4年11月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共受理群众举报141件。经各地环保部门现场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114件,占受理总数的81%。其中水泥企业有3家被举报,且都存在问题。一家是粉尘扰民、噪声扰民;一家是噪声扰民,未落实环评要求;一家是采石场违法生产。对于违法生产的一家企业已有当地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治理,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生产。存在问题的另外两家是行业内著名企业,真不该发生此类问题。

  对于存在噪声扰民,未落实环评要求的一家水泥企业,从处理情况可看出,似责任在当地政府。现在由当地政府承诺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整体搬迁。目前,搬迁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选址已确定,规划方案已基本完成。水泥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业主,其建设过程中没有同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这就自己把自己送进了违法圈内。或许业主认为,(此事)有当地政府罩着不会有什么事。这就错了,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得敬畏,都得执行,不存在“特区”。如要追究下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九项条件中第二条为,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按此规定,此项目正经就不能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也就不能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事实上却生产至今,如真给企业套上个“违法生产”还不得不认帐,何苦呢!现在,好在当地政府没“闪”,承诺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整体搬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在处理上,还是网开一面了。但作为水泥企业应该从此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对于存在粉尘扰民、噪声扰民问题的企业,被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加大厂区保洁力度,维护好除尘设备,对进出车辆加盖帆布,防止烟尘、噪声污染。显然企业在管理上存在不完善、不严格问题。此事发生在去年,处理上似以教育为主,还比较宽松。作为企业应认真学习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及环保部出台的配套办法,防止再出现这类“犯不上”被折腾一番的问题。

  企业如被举报,不论是否属实,难免牵扯不少精力。事事都照规矩去做,是企业避免或减少被“折腾”的法宝!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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