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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敲定2001年七项工作重点

2001/01/2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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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安徽马鞍山召开的全国房改及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建设部定下了2001年房改及房地产工作的七项工作重点。

■以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为核心,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包括三部分内容:1、落实住房补贴资金,全力推动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尽快发到职工手上。2、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不宜成片建设,可通过补贴租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政府、单位收购旧房、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房源。加大公房出售力度。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调整投资结构,改善住宅供应。1、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2、下大力气解决销售环节的管理问题,规范销售行为。3、加大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力度,加快提升住宅的总体质量。4、继续加大消化空置商品房的力度。国办62号文件确定的对积压商品房销售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时间将延长到2002年底,范围将扩大至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

■进一步培育市场,搞活流通。1、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全面开放搞活存量住房交易市场。2、以住房租赁税收政策的调整为契机,启动房屋租赁市场,发挥租赁市场对消费和投资双向拉动作用。3、简化程序,降低收费,切实改善行政管理。目前建设部正在与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住宅交易与权属登记收费标准。4、拓展住房消费服务领域。一是加快建立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争取今年内开始启动。二是加快制定房地产中介服务规则。三是积极鼓励更新消费服务理念,开拓新的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广房屋置换、电子商务应用、房屋银行、置业担保等新的消费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房地产市场流通中的作用。5、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1、加强住房委员会建设。2、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加快清理和回收住房公积金建设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4、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和完善职工个人查询系统,使职工可以随时、便捷地查询到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使用和计息情况。

■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1、各地要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2、明确物业管理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规范物业管理收费并加强监管。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和市场发育程度,依据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不同档次的收费指导价格标准,让消费者根据自身的消费水平,花钱买相应水平的服务。3、大力推行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4、落实转制资金,推进房管所转制。

■启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是一个能够覆盖全国房改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加强住宅与房地产立法工作,清理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法规和规章。根据建设部的总体要求,结合房地产行业立法工作的实际,2001年重点要做好《住宅法》、《物业管理条例》起草、论证工作。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也正在抓紧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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