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刘志江董事辞职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山”)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志江先生的辞职申请,刘志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担任新疆天山董事一职,请求辞去新疆天山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刘志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新疆天山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志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新疆天山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新疆天山正常生产经营。刘志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新疆天山的其他职务。新疆天山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编辑:袁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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