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浅析企业质量成本管理

2007/10/16 00:00 来源:

本文分析和探讨 了质量成本的定义及相互间的关系,对企业如何加强 质量成本管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在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前提条件。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然而,质量不是免费的,提高质量,将发生成本支出,如何权衡质量与成本之间的关系成为质量成本管理的重点。质量成本管理从保证产品质量支出的有关费用和未达到既定质量标准付出的代价入手,探求以最少的质量资本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这已成为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质量成本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质量成本的概念是由美国质量专家菲根堡姆(A. V. Feigenbaum) 在20 世纪50 年代初提出来的,他把产品质量预防和鉴定活动的费用与产品质量不符合企业自身和顾客要求所造成的损失一并考虑,首次提出了质量成本的概念,形成质量报告,为企业高层管理者了解质量问题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质量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此后人们充分认识了降低质量成本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巨大潜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质量成本管理在企业经营战略中的重要性。  

    质量成本是指为确保和保证满意的质量而导致的费用以及没有获得满意的质量,不能够满足用户的和消费者的需要而导致的游行的和无形的损失。根据现代企业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成本分为三大类: 

    1. 预防成本: 为预防鼓掌所支付的费用, 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活动费和行政费、质量策划、改进措施费、质量教育培训费、新产品评审费、质量情报费及过程控制费。 

    2. 鉴定成本是为评定质量要求是否被满足而进行实验、检验和检查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外购材料个实验检验费、 实验室或其他狡量服务费、检验费、试验费、核对工作费、试验检验装置调整费、质量审核费、外部担保费、顾客满意调查费、其他鉴定费用等。 

    3.内部损失成本是指产品交货前因产品不合格或存在有质量缺陷所导致的费用或收益损失。一般包括报废损失、返修费用、停工损失和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内外审纠正措施费等; 

    4.外部损失成本是在产品出售后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如索赔损失、违约损失和投诉损失费等。上述概念也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质量成本= 预防成本+ 鉴定成本+ 内部损失成本+ 外部损失成本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国家发改委:2035年“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基本建成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基本形成,我国将基本建成交通强国。

三态微孔催化剂在水泥行业的应用

本产品是一种用于水泥窑尾烟气低温SCR脱硝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催化剂以加强玻璃纤维为基材(机械载体),浸渍TiO2前驱物,经过一次烘干、高温焙烧,再浸渍 V2O5 活性成分前驱物,再经过一次烘干、高温焙烧,最终形成多孔且为三态微孔隙结构催化剂。本产品生产工艺精密,利用此催化剂参与的SCR脱硝反应温度在150℃-540℃的范围内时脱硝效率高达95%以上,能有效去除水泥窑尾除尘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和二噁英。

为何要正确认识熟料中游离氧化钙含量的影响

如果只是一味地要求降低熟料游离氧化钙,有可能会降低熟料强度,提高窑的热负荷,缩短耐火砖的使用寿命,从而提高了水泥生产成本。

浅析水泥生产过程影响水泥与外加剂适应性的因素

有关混凝土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相关问题看出,其不只是化学方面的知识,高分子材料学有一定关联,这是一个极其难以解决的难题,相关企业必须明白此难题的解决的重要性。

聚羧酸外加剂与水泥的相容性

外加剂作为混凝土的原材料之一在基础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聚羧酸减水剂综合性能优异其绿色环保、可调控范围宽广、减水率高可使水泥及胶凝材料的性能达最佳状态,但因为水泥品牌品种和外加剂厂家的鱼龙混杂各自工艺也不相同导致经常出现水泥与外加剂不相适应问题,在很大的程度影响了混凝土的施工性能和建筑质量,水泥和聚羧酸外加剂的相容性问题不是单方面的,本文通过各种不同水泥掺合料成分和聚羧酸减水剂机理、组分进行分析。

2019-07-09 外加剂 综合类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4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4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4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4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4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4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4

重庆

¥ 331.21
2024-05-14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4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4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4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4

河南省

¥ 324.59
2024-05-14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4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4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4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4

浙江省

¥ 325.87
2024-05-14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4

上海

¥ 317.73
2024-05-14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4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4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4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4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4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4

天津

¥ 368.21
2024-05-14

北京

¥ 339.43
2024-05-15 01:17:00